海軍龍泉新訓中心弄丟「祖父級」手槍!高層竟買玩具槍掉包 7軍官遭起訴

記者: 曾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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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龍泉新訓中心弄丟「祖父級」手槍!高層竟買玩具槍掉包 7軍官遭起訴

去年3月,在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進行的一次裝備檢查時,發現一把「祖父級」武器之一「點45手槍」作動異常,經調查後確認為遭調包的模型槍。檢方將部分涉案軍官提起公訴,並對另外數人予以緩起訴處分。

海軍陸戰隊手槍遺失案,軍官涉調包模型槍遭起訴與緩起訴處分

▲海軍陸戰隊手槍遺失案,軍官涉調包模型槍遭起訴與緩起訴處分。(示意圖/Enews資料畫面)

事件發生過程顯示,去年2月,教育班長鄭姓在武器預檢時不慎遺失了一把點45手槍。然而,該手槍的遺失直到同年3月4日才被發現。令人意外的是,在這一過程中,涉事軍官並未依規逐級回報,反而展開了一系列不當行動。

據屏東地方檢察署透露,林姓營長、鄭姓教育班長、潘姓指揮官以及四名連長均明知點45手槍遺失且未尋獲,卻選擇企圖掩飾此一狀況。他們在營長辦公室內集資並商議策略,積極四處查探生存遊戲店,尋找外型相似的槍枝。

最終,他們購得四把仿真槍,並由林營長挑選一把外觀與遺失手槍相似的空氣槍,該空氣槍不具殺傷力且無法發射子彈。甚至更進一步,在空氣槍上鑽刻上與遺失點45手槍相同的裝備序號「No399880」。於專案任務械彈清點時,將這支空氣槍偷偷放入,企圖以假亂真。

▲海軍龍泉新訓中心遺失手槍卻試圖隱匿。(圖/翻攝自google maps

經過屏檢的深入調查,鄭姓教育班長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61條第一項,因武器遺失可能帶來公共及軍事危險;潘姓指揮官則被指控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66條第4項和第1項前段,罪在軍事上的通報與報告未照規定進行;林姓營長除了被控上述軍事通報與報告罪疑外,還涉嫌偽造準公文書及在公務員職務上登記虛假文件;而四名連長則分別涉嫌上述偽造準公文書罪與在職務上登記虛假文件等罪,這些罪名都已依法提起公訴。

另五名軍官涉嫌配合編造虛假文件,檢察官在審酌過程中發現,這五名軍官均無前科,而事件的發展源於他們的上級長官對於武器遺失事件的隱匿,導致下屬軍官在此事上被迫隨波逐流。考慮到這些軍官的犯罪情節,以及他們在案發後表現出的悔悟態度,檢察官決定對他們實行緩起訴處分。

這起事件不僅揭示了管理制度中的缺陷,更凸顯了一些軍官的不當行為。該事件的調查和起訴,將進一步關注軍中紀律和管理的問題,強調對於武器等重要資源的管理和監控的重要性,以確保軍隊的運作和紀律的完整。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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